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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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司与贵司签订的《财务记账及涉税事项代理委托合同》,代理记账收费必须通过银行支付到杭州博风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风财务公司)的银行账户。开户行:农行杭州笕桥支行,账号:19015401040013982。如以现金形式结算的,必须将现金交付杭州博风财务公司的出纳,一旦交钱必须当场要求博风财务公司出具收款发票。如贵公司将代理费用以现金形式交付我司代记账人员或创业工场等个人代为收取,其行为一律无效,并视为缴费无效。同时博风财务公司不承担由此发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为了便于我司能对贵司的汇款尽快确认并及时出具发票,如贵司以个人账户进行汇款,请在汇款时注明自己的企业名称,如XX公司。
以上情况特予通知,请各大创企业严格把好出纳关。谢谢合作!
杭州博风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3月28日